1、年的新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了这一年作为“十一五”规划收官与“战危机、保增长”关键期的重要性。
2、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实施大投资战略,强化大项目支撑,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城镇化进程,着力保障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3、年的新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回顾了一年中市政府在严峻挑战下的出色表现。在上级领导和市人大的支持下,市政府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线,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经济运行方面,通过“企业服务年”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全年生产总值预计达到350亿元,增长9%。
4、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18日 报名地点:新密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市委、市政府院内4号楼2楼市委组织部20207室) 联系电话:0371-69823064 以上信息请登陆新密政府网()、新密党建网(zzb.xinmi.gov.cn)查询。
【篇一】生态农业自查报告 高度重视防止耕地撂荒工作 县政府高度重视耕地撂荒问题,及时部署防止耕地撂荒和抗旱保春耕工作。针对耕地撂荒现象,县政府领导多次与涉农部门研究解决办法,并在相关会议上重申相关政策,要求各乡镇制定撂荒地复耕相关工作措施。
生态环境自查报告1 按照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专题会精神,现将我局牵头项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做法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严把环评大闸,注重在源头上预防污染。
对照xx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文件及指标要求,经自查自评,我市20xx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自查得分100分。
四)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建设控制范围、风貌保护要素、保护实施方案等。 “详细规划经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城市风貌保护名录的编制和调整,由市城市风貌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研究提出,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提出将具有保护价值的项目列入城市风貌保护名录的建议。
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占用菜地,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在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青岛市的城乡规划条例特别强调了特色风貌的保护,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和严格保护的原则。市政府将这一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保障资金投入。保护内容包括自然环境风貌,如山体、水体等,以及反映本市历史文化的建筑物和古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