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对列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用地应当采取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建设用地的名录由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主管,制定名录后还要根据风险管控、修复情况进行适时更新,名录中出现的地块是不得用于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
2、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主要有两类措施:预防措施和修复措施。预防措施包括严格的环境评估和监测制度,对用地前的土壤进行调查和评估,确保没有严重污染,以避免潜在的环境风险。此外,要加强规范和监管,控制土壤污染源的排放,减少对土壤的污染物输入。
3、【答案】:A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通过详细调查确定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管制值,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4、对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应切实加大保护力度;污染物含量超过风险管控值的,原则上应当采取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介于两个数值之间的农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
5、法律分析: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管控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是一门专科专业,由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专业更名而来,属于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中的环境保护类。专业目的是培养具备污染治理与修复、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施工与监理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专业基础课程:分析化学、环境工程微生物、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识图与CAD、水文地质学基础、环境遥感技术、环境生态学基础。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旨在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恢复和改善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为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提供技术支持。该技术专业的主要学习内容如下: 专业培养目标:学生将学习掌握再生资源的基础知识,包括分类、鉴别、标识、回收及资源化处理等,培养具备再生资源管理、营销、资源化处理和处置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学习生态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生态学理论和计算机模拟等实验技能,初步具备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毕业后能够在环境与生态保护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教育部门从事环境生态学研究、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规划与设计等方面工作。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介绍:就业方向比较对口。生态修复技术员月薪一般 4千-7千。生态环境修复技术专业就业前景不错。生态环境修复技术专业培养掌握环境生态工程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水、土、流域污染源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治理的基本技能。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专业介绍: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对损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修复和恢复,以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性,并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修复技术主要分为生态修复和环境修复两大类。通过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的应用,可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公众参与等。同时,条例还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包括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地块名录管理、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等。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第二章规定了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要求。首先,工业生产者有责任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降低对环境的危害(第九条)。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者需要建立详细档案,包括种类、产生量等,并按年度向环保部门申报,对重大变化需及时报告(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浙江省为了强化耕地质量管理,提升耕地的整体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此制定以下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建设和管理活动,均适用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浙江省绍兴市土壤重点单位确定方法如下:根据《绍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绍兴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工作计划》的要求,绍兴市环保局对绍兴市的土壤环境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根据土壤污染的特点和影响程度,确定了一些行业和企业作为土壤重点监控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轮牧休牧等风险管控措施,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农业生产者的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根据科学的测土配方进行合理施肥,鼓励采取种养结合、轮作等良好农业生产措施。
对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应切实加大保护力度;污染物含量超过风险管控值的,原则上应当采取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介于两个数值之间的农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提高土壤修复效率和质量,确保污染土壤的治理效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环保理念,普及土壤污染的危害性知识。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严格的法治环境。
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不同类的农用地,法律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明确相应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