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河保护法》规定,国家建立以治理为主、保护为辅的黄河流域综合治理体系,以水资源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统领,实行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黄河保护法》是我国专门针对黄河流域的一部法律,并非只是一个单纯的法规。
2、国家建立要以人民为统领,以经济为基础。以人民为统领,即国家的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满足人民的需要为根本目的。国家的一切政策、法律、规章和制度都必须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维护人民的权益和利益,实现人民的共同福祉。
3、长江保护法规定,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 重大政策 ),协调跨地区跨部门( 重大规划、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长江流域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国家是由国土、人民(民族)、文化和政府四个要素组成的,国家也是政治地理学名词。
5、《黄河保护条例》的规定对指导、统筹协调黄河流域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保护好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使命。
1、扎龙湿地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国最大、世界闻名的扎龙湿地,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南30千米处。总面积21万公顷,为亚洲第世界第四,也是中国最大的芦苇湿地,是中国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中国首批“世界重要湿地名录”。
2、黑龙江扎龙自然保护区是中国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国最大、世界闻名的扎龙湿地,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南30千米处。总面积21万公顷,为亚洲第世界第四,也是世界最大的芦苇湿地,是中国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中国首批“世界重要湿地名录”。
3、扎龙湿地位于黑龙江省松嫩平原西部乌裕尔河下游,已无明显河道,与苇塘湖泊连成一体,然后流入龙虎泡、连环湖、南山湖,最后消失于杜蒙草原。在齐齐哈尔市区西南部,大庆市的林甸县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沼泽芦苇丛,这便是扎龙湿地。1979年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1987年4月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扎龙湿地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是中国最大、世界闻名的湿地之一。 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21万公顷,为亚洲之首,世界排名第四,是中国最大的芦苇湿地。 该保护区被列为中国的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被纳入“世界重要湿地名录”。
5、位于季风区。扎龙属湿地生态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境内,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是同纬度地区景观最原始、物种最丰富的湿地自然综合体。
6、扎龙湿地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是中国最大、世界闻名的湿地之一。 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21万公顷,为亚洲第世界第四,是中国最大的芦苇湿地。 该保护区被列入中国首批“世界重要湿地名录”,是中国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2、第一条 为了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州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建设林业生态强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4、《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护滩涂的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地利用滩涂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松花江及其支流河道内滩涂的保护。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的发放及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黑龙江库恩生物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30199078060724L,企业法人魏世锋,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