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太湖水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太湖流域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3、将第四条中的“市、县级市人民政府”修改为“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辖区内供水的组织、协调工作。”将第五条修改为:“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和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1、第四条 省和汉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将政府投入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健全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支持水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汉江流域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水质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用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创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形成市场化政策体系,同时健全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2、日前,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这部规划出台有何意义?规划对保护重要江河湖库提出哪些新要求?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负责人21日就规划的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3、《规划》总体分为四部分,其中重点内容主要有七个方面: 一是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执法机构管理、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建设规范化试点单位等重点举措,进一步健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成一批市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全面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4、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增加流域水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需要。